工程价格存在争议,怎样开展价格鉴定工作
工程价格存在争议时,价格鉴定工作需遵循法定流程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推进。以下为不同情形下的具体开展方式:1.若争议发生在诉讼仲裁程序中:需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书面鉴定申请,明确鉴定范围(如工程量、计价依据等),由法院仲裁机构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鉴定;2.若争议处于非诉协商阶段:争议双方可共同选定或通过行业协会推荐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签订鉴定委托协议,明确鉴定事项、材料提供义务及费用承担方式;3.若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价格争议:需优先联系当地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按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的特殊流程提交立项文件、招投标资料等材料。工程价格存在争议时,价格鉴定工作需结合争议所处阶段及项目类型,通过法定或约定流程委托专业机构开展。1.若争议处于诉讼仲裁程序中:需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书面鉴定申请,明确鉴定的具体范围(如工程量计算、计价标准适用等),由法院仲裁机构通过摇号或指定方式确定具备工程造价司法鉴定资质的机构,再由该机构依据委托事项开展鉴定;2.若争议处于非诉协商阶段:争议双方可共同协商选定具备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签订《鉴定委托协议》,明确鉴定依据(如合同、图纸、变更签证等)、时间节点及费用分担,由机构独立出具鉴定意见作为协商依据;3.若涉及政府投资类工程的价格争议:需向项目主管部门(如发改委、财政局)提出鉴定申请,提交项目立项批复、招投标文件、竣工资料等,由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第三方机构按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规则开展鉴定。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工程价格存在争议时,开展价格鉴定工作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流程,以下结合具体法律条文分析其依据: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16年版)第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是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判断的活动。工程价格争议若进入诉讼仲裁程序,价格鉴定属于司法鉴定范畴,需遵循该通则规定的“申请-受理-鉴定-出具意见”流程。同时,《司法鉴定收费管理办法》第八条虽主要适用于物证类鉴定,但工程价格鉴定的收费及委托逻辑可参考其“按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收取”的原则,结合地方司法行政部门制定的工程造价司法鉴定收费细则执行。若为非诉阶段的鉴定,虽不直接适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但需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中对咨询机构资质、鉴定规范的要求,确保鉴定结果的合法性与专业性。综上,工程价格鉴定需根据争议阶段,分别适用司法鉴定或工程造价咨询的相关法律规范,以保障鉴定流程的合规性。工程价格存在争议时,开展价格鉴定工作需遵循法定流程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推进。以下为不同情形下的具体开展方式:1.若争议发生在诉讼仲裁程序中:需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交书面鉴定申请,明确鉴定范围(如工程量、计价依据等),由法院仲裁机构委托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鉴定;2.若争议处于非诉协商阶段:争议双方可共同选定或通过行业协会推荐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签订鉴定委托协议,明确鉴定事项、材料提供义务及费用承担方式;3.若涉及政府投资项目的价格争议:需优先联系当地财政部门或审计部门认可的专业机构,按政府投资项目造价审核的特殊流程提交立项文件、招投标资料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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