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严重警告的情况下,可以参与选举不?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一般为一年。在此期间,受处分党员不得担任与原职务相当或更高职务,且失去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是维护党内纪律严肃性的规定。因此,处于影响期内的党员无选举资格,需待处分期满或通过申诉提前恢复权利后,方可恢复选举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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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党内严重警告影响选举权时,可能面临以下法律风险:1.选举资格被取消:处分期内参与选举,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投票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如某地党支部换届中,发现候选人仍在严重警告期内,遂取消其资格)。2.再次受纪律处分:处分期内擅自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可能因违反组织纪律再次受警告甚至更重处分,影响党内发展与职务晋升。因此,必须严格遵守党内纪律处分规定,避免程序不当造成进一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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